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

发布时间:2024.06.02     来源: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          阅读:1760次

        本报讯 (记者隋明照)5月27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发布。5月28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市场监管总局共同举办发布会,对新出台的《方案》作了解读。

        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、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介绍,《方案》是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“施工图”,主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、全过程、全要素出发,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“谁来建”和“怎么建”的问题。 《方案》指出,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重点在七个方面开展,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、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建设、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建设、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建设、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建设、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建设。

        在“加强法治保障”相关主题下,《方案》明确要“推进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著作权集体管理、作品登记等法规规章修订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制订”。在“加强行政裁决”主题下,明确要“强化专利、著作权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”,“探索在经济特区、国家级新区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版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”,“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专利、著作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”。在“完善保护政策制度”主题下提到要“开展版权示范创建”。在“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”主题下提到要“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,打造传统媒体、网站、新媒体平台等宣传矩阵。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、商标品牌节、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等开展保护宣传”。在“健全知识产权安全治理工作机制”方面提出要“完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,推进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建设、信息安全工作相结合”。在“加大人才培养、培训和使用力度”主题下,《方案》则明确要“推进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建设”“加强知识产权涉外人才培养”。